美國最高法院在兩項重要判決中,削弱對專利所有人的保護,未來不僅申請人獲得新專利的難度升高,使用組合舊專利的技術也較不易遭侵權告訴,對軟體製造商可說是一大勝利。
專利專家說,最高法院在KSR Interantional v.Teleflex一案,下達數十年來對專利權影響最深遠的判決。此判決清楚傳遞一項訊息,亦即美國專利商標局(PTO)和各下級法院在審查發明是否「顯而易見」時,須採取更開放態度。最高法院駁回Teleflex公司的告訴,後者指控KSR國際公司使用的調整式油門侵害其專利發明。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萊斯勒等汽車製造商均支持KSR。但關心專利權保護的奇異、3M、寶鹼、杜邦及嬌生等公司,以及品牌藥和生技產業的商業團體,則連署為Teleflex撐腰。最高法院以全票通過駁回Teleflex的告訴,甘迺迪法官在判決文說:「以尋常方法而非真正創新途徑獲得進步的技術,若獲得專利權保護,只會阻礙進步,而專利若結合以前已知的成分,則可能剝奪舊發明的價值或效用。」
換言之,這項判決推翻下級法院數十年來用以處理專利權申訴案件的檢驗,改而要求新發明必須是「非顯而易見」,而非只是將以前的發明合併使用。最高法院另以七票贊成對一票反對,判決微軟將視窗軟體安裝在海外生產電腦的措施,並未侵害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專利。金斯保法官在判決中說:「美國法律僅適用國內而不及於世界的推定,尤其適用於專利法。」換言之,美國的專利法只在境內有效力。最高法院的判決,將使專利申請人以及尋求侵權勝訴的專利所有人,更難證明他們研發的東西是真正創新。此外,兩項判決對經常成為專利侵權被告的軟體公司、網站營運商,以及其他科技業者而言,是一大勝利。微軟、英特爾、思科、時代華納、維康、雅虎,以及亞馬遜等公司均呼籲對專利設新限制。
(2007/5/3 中央社 引述自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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