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29, 2007

積智日通卡 控Sony侵權

台灣記憶卡製造商積智日通卡公司(PDC)已向台灣法院控告日本Sony侵害其記憶碟專利,29日並將向日本法院提告,請求1.1億日圓(約100萬美元)損害賠償。 積智日通卡公司董事長的特別助理薛劍峰27日接受彭博專訪指出,積智已於6月20日向板橋地方法院提起侵權訴訟,指控Sony的精靈碟(Micro Vault Tiny)侵害其設計與專利,並請求損害賠償。他並表示,本周稍後還將向日本法院提告。 另據日本產經新聞27日報導,積智日通卡將於29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控告Sony侵害其專利權,要求法院禁止Sony生產與銷售五款記憶卡產品,並請求1.1億日圓的損害賠償。近年來,日本與南韓公司互控侵權的案件屢見不鮮,但台灣企業對日本企業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相當罕見。 薛劍峰說,Sony先是要求積智設計一款快閃記憶體晶片儲存裝置,2004年又決定不買這項USB快閃記憶體技術,後來卻開始銷售仿照其設計生產的精靈碟。

(世界日報 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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