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28, 2009

[轉載]宏達電說明與德IPCom專利訴訟報導

(2498)宏達電-說明路透社中文新聞部之相關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路透社 中文新聞部
2.報導日期:98/12/18
3.報導內容:詳路透社中文新聞部98年12月18日之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德國地方法院於今日(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就德商IPCom GmbH & Co. KG(以下簡稱IPCom公司)對本公司所提出之專利訴訟其中兩號專利(EP 1 222 782及EP 1 186 189)作出暫停訴訟程序之裁定。其原因在於法院嚴重質疑IPCom公司專利之有效性,故決定待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及歐洲專利局對系爭專利之有效性做出最終裁定後,再行判決。

IPCom公司此二專利現正於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及歐洲專利局進行專利無效審理。其中,歐洲專利局之初步審查已認為EP 1 222 782專利無效,預計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及歐洲專利局,將於2010年對系爭兩號專利之有效性作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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