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4月 18, 2007

專利包裹授權 飛利浦三廠商勝訴

飛利浦電子、新力、太陽誘電「包裹授權」CD-R光碟片專利一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禁制規定,處以共新台幣1,400萬元罰鍰。三家公司不服,與公平會纏訟七年,最高行政法院最近判決,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判決三家公司勝訴,全案確定。
公平會昨(16)日指出,將研析是否就此案另做新處分或做成不處分決定。

(2007/04/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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