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20, 2007

美國會提案改革專利法

跨黨派的美國國會參、眾議院議員18日分別提出法案,將大幅改革沿用逾50年的美國專利體制,包括將授予專利權給先提出申請者,和限縮損害賠償的範圍。
新法案希望藉嚴格要求專利擁有者必須證明專利遭到蓄意侵犯,以降低興訟的誘因。專利訴訟的損害賠償,也將限制在與具體專利科技的價值有直接關係的部分,而不擴及所涉較大範圍的產品的價值。
新立法將授予專利給最先提出申請的人或公司,不同於舊法授予最先開發專利的人。美國是唯一仍採用「授予發明人」原則的國家。
該項立法提案預料將在國會引爆不同企業團體間的長期爭議。美國科技業與軟體業支持新法案,但生技業與製藥業傾向反對其中多項改革。

(2007/04/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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