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日順利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搭配立法院上會期通過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智慧財產法院正式運作將指日可待。未來對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之訴訟救濟時間將可蹜短,可以更及時保障國人企業之權利,強化權利人權益之保護,智財局對於智慧財產法院之成立,十分樂觀其成。 為促使智慧財產法院成立後,對專利商標司法救濟案件之審理能產生最大之效益,智財局已積極配合司法院推動智財專業人才及司法人員培育養成工作,對於日後法院具體審理方式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也積極參與討論會議,未來亦將以智財局專利之商標審查官支援技術審查官以協助法院審理案件,以期日後智慧財產法院之運作能更為順遂,相信對未來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品質的提升,將大有幫助。
(2007.3.6 太平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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