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月 21, 2007

如果可以取得專利的話,需要多少時間?

在一個網友的Blog中看到這樣一篇文章:
發明人常問我,如果可以取得專利的話,需要多少時間?通常這QBQ可能是,獎金到底何時才發?然後下一題可能是如果離職後才取得專利,是不是就不會發獎金了?看起來好像很現實,實際上我覺得非常合理也很能體諒。畢竟出來工作,大部分人應該都是為了混口飯吃,有更好發展的平台,大家都想去嘗試看看。

從Patent O最近的一項統計數據來看,結果如下:

若是以直接申請美國為例,大約是40.4個月;
若以暫時申請案型式先申請,大約要50.4個月;
若是CIP或分割案等類型申請則需要到70.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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