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31, 2007

避險基金新招-投資侵權訴訟 靠打贏官司賺錢

據《Forbes》報導, DeepNines是達拉斯一家小型軟體製造公司,開發讓公司免受網路駭客入侵及其他威脅的軟體。不過,去年他們也成了攻擊者,採取的不是網路攻擊,而是法律攻勢,他們指控McAfee(MFE-US)竊用了他們的專利。

DeepNines 找到一個方法,讓他們可以有足夠的銀彈,持續法律的對抗。他們在今年1月,賣出800萬美元的零息債券(zero coupon note),給Altitude Capital Partners,這家紐約私募基金公司,承諾在贏得官司後給予部分回報。這部分將依據官司所獲賠償金,依Altitude的公式支付,贏得愈多,付的百分比愈少。

(2007/7/27 鉅亨網)

美公司控華裔化學家竊癌藥機密

Serenex控告其前藥劑師黃雲生(譯音),指他進行「國際工業間諜活動」,將資料洩漏給海外公司,後者並尋求為此申請專利。擁有30名員工的Serenex,正為其癌症藥物進行人體測試,並於上月公布籌集到2,600萬美元(約2.03億港元)的風險資本,而自2001年以來已籌得8,100萬美元(約6.32億港元)。訴訟並提及兩間中國公司──北京國藥龍立科技有限公司和GYLL Biomedtech

(2007/7/31 香港匯文報)

星期三, 7月 25, 2007

矽創:晶宏控侵權 不影響營運

晶宏(3141)先前控訴矽創(8016)專利侵權,為國內中小尺寸LCD驅動IC產業首樁侵權訴訟案。矽創昨(19)日表示,全案已委請律師循司法程序處理,不過,經由法院推薦的公信單位鑑定,並無侵權,該案將不影響公司營運。

(2007/7/20 經濟日報)

星期六, 7月 21, 2007

專利權連環告宏碁反訴惠普侵權

惠普為了阻止宏碁在美國成長,三月間於美國控告宏碁侵權,當時宏碁董事長王振堂便預告,宏碁即將採取反擊。而繼日前宏碁先對代工廠鴻海、廣達、緯創等公司開告後,昨(廿)天更在美國東德州聯邦地方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反控告惠普產品侵害宏碁四件美國專利,兩大PC品牌專利大戰有越演越烈之勢。

(2007/7/21)

星期三, 7月 18, 2007

以價作股取得外資專利權 免稅

財政部最近針對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收取專利權、商標權、專門技術、建廠技術服務等審查原則進行修正,對申請免稅的適用條件,做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外商在台提供專利權、商標權、專門技術,所獲得的報酬,除現金外,我方企業可以價作股作為報酬,均可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一項二十一款,申請免稅優惠。

(2007/7/18 工商時報)

星期二, 7月 17, 2007

摩托羅拉主動撤回上訴 專利行政案二審敗訴

曾經引起廣泛關注的“摩托羅拉V80手機被控侵權案”引起的專利行政糾紛,已于7月11日落下二審法槌———摩托羅拉公司主動撤回了上訴,北京高院認定市民朱佔新的專利有效。這意味著摩托羅拉在此案中敗訴。

2001年8月,朱佔新提出了名為“可旋顯示屏移動電話”的發明專利申請。2004年11月,國家專利局授予其發明專利證書。2005年年初,朱佔新將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該公司停止製造、銷售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 V80手機,並賠償34萬元。

(2007/7/17 CCID)

星期三, 7月 11, 2007

B&Q外銷垃圾桶侵權 判賠

B&Q(特力公司)遭指控外銷美國的腳踏垃圾桶,侵害國內辰崧工業的專利權,B&Q負責人何湯雄曾口頭承諾願以1,800萬元和解,後來卻反悔,辰崧告上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決何湯雄敗訴。
法官認為,本案雙方已在口頭上達成和解,即使沒有簽訂書面契約書,仍屬有效。
國內中部專門製作不鏽鋼產品的辰崧工業,兩年前向法院提出告訴指稱,特力公司在大陸製造、外銷給美國沃爾瑪(Wal-mart)量販店的腳踏桶(即橢圓形垃圾桶、桶蓋可直接用腳踩開)侵害其專利權。
(2007/7/10 經濟日報)

星期一, 7月 09, 2007

IMD:台灣專利生產力全球第一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07年競爭力年報指出,台灣每一千個企業研發人力創造373個專利,排行全球第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這顯示台灣技術創新及研發能力除受國際肯定,更是未來經濟重要的發展基石。
台灣創新評比在國際上獲得肯定,但經建會表示,實際上,台灣許多專利屬於製程方面專利,較缺乏那種大型一出來就領導全世界標準的專利,針對這方面政府很努力去塑造創新環境,例如加強產學合作、並推出「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將運用新台幣100億元國家發展基金投資中小企業。

(2007/7/9 中央社)

星期六, 7月 07, 2007

中石化侵權 判賠美商廿億

股票上市的中石化公司未經授權,盜用美商瑟蘭斯公司專利的製造醋酸方法,擅自生產醋酸,被美商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石化公司應賠償美商廿億元,創下我國廠商侵害專利判賠金額最高紀錄。 美商瑟蘭斯公司向我國申請專利「由甲醇與一氧化碳製造醋酸之方法」,經政府核准專利期間為七十六年到九十四年,中石化曾與瑟蘭斯談判專利技術授權事未果,即未經授權擅自盜用瑟蘭斯公司的專利技術,在中石化的工廠生產醋酸,對外銷售牟利。
中石化從七十九年起就侵害瑟蘭斯的專利,分別被美商瑟蘭斯提告三次。第一次法院就中石化在七十九年九月到十二月侵害瑟蘭斯專利,判決中石化賠償二千三百多萬元,第二次就中石化在八十五年到八十八年間侵害專利,判決中石化賠償八億九千多萬元。這兩案,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2007/07/07 聯合報)

星期五, 7月 06, 2007

美商Opti 控威盛等侵權

美商Opti公司日前控訴AMD (AMD-US)、Atmel(ATML-US)、Broadcom(BRCM-US)、Renesas、Silicon StorageTechnology(SSTI-US)、SMSC(SMSC-US)、STMicroelectronics(STM-FR)以及威盛 8家公司侵犯其兩項電腦介面傳輸 (Compact ISA-Bus Interface)技術,美國專利號﹕US5944807以及US6098141。並要求美國法院下令上述廠商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Opti在本次一連控訴八家廠商之前,曾經控訴超微、恩威迪亞(Nvidia)等侵權,其中恩威迪亞以支付1,100萬美元的條件,與Opti達成和解,但Opti早先與超微的官司尚無結論。
Opti在1990年為PC晶片組供應商,但隨著英特爾獨霸晶片組市場,Opti被迫退出晶片組市場,近幾年Opti嘗試將從產品公司轉型為矽智財公司,據維基百科資料顯示,Opti公司員工只剩一名,為一人公司。
此外,Opti並要求本案採陪審制。
Opti興訟的目的被視為該公司策略的一步棋,目的在持續鞏固其Compact ISA-Bus technology技術。

(2007/7/6 整理自經濟日報及鉅亨網)

星期四, 7月 05, 2007

337調查案出現轉折 美將對專利法標準仲裁

去年2月,日本愛普生公司在美國利用“337法律條款”,狀告包括珠海納思達等在內的中國16家通用耗材製造企業專利侵權。這是美國歷史上涉案專利權最多和涉案企業數最多的一起“337調查案”,也是針對中國整個行業最大的一起“337調查案”。

近幾年來,在國際市場上崛起的中國企業頻頻遭受“337”調查。隨著中國製造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的增強,中國已經成為當前“337調查”最大目標。從1986年第一起有關中國的“337調查”開始,截至2006年6月,涉及中國大陸產品的337調查共計53起,46起涉及發明專利糾紛。2006年上半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起的11項337調查中,5項是針對中國企業的。

(2007/7/4 賽迪網 )

海爾旗下公司被訴晶片侵權

日前美國微芯科技公司(下稱『微芯科技』)起訴海爾集團投資的上海海爾積體電路有限公司(下稱『海爾集成』),訴由是後者未經許可抄襲了微芯科技專有的PIC16CXXX單片機內的微碼及描述單片機使用及操作的資料手冊。上海市一中院昨天受理此案。
微芯科技亞太區副總裁楊金柱說:『我們有很強的證據來証明海爾集成侵權,也相信法院(會)作出恰當的判決。』與此同時,微芯科技還在中國臺灣地區向位於新竹的鉦鈞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與此訴訟相關的法律行動,而後者是海爾集成在臺灣的分銷商。
海爾一位高層曾表示,跨國公司借技術標準揮舞知識產權壟斷的『標準大棒』,是一種比反傾銷更具殺傷力的貿易壁壘,中國有60%%的出口企業都遭遇過國外技術壁壘。

(2007/7/5 北京新浪網)

南韓樂金 控廣達侵權

根據彭博社報導,南韓第二大電器製造商樂金電子指控台灣廣達電腦(2382)侵犯4項DVD相關專利,也就是廣達未經允許使用樂金電子的專利DVD技術,替美國電腦製造商代工筆記型電腦。對此,廣達表示,目前公司法務人員正在了解,廣達一向尊重產權,了解之後一定會採取相關因應,且會保障公司及投資人的利益。
根據樂金電子LG稱,該公司于美國當地時間3日在美國威斯康星州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庭禁止廣達繼續使用專利技術並做出現金賠償。樂金電子執行副總裁Lee Jeong Hwan在新聞稿中表示,在任何情況下,未經授權而使用公司的智慧財產是不被接受的。對此,廣達表示,公司正在了解中,但一定會顧及投資人及公司的利益,並提出相關的因應措施。
LG電子與廣達的糾紛由來已久,早在2000年LG電子就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對廣達提交過與個人電腦有關的專利侵權訴訟。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在2004年12月初判LG電子敗訴,但上訴法院全面改判。預計法院將在2008年上半年做出最終裁決。

(2007/7/4 整理自聯合晚報&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