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05, 2007

南韓樂金 控廣達侵權

根據彭博社報導,南韓第二大電器製造商樂金電子指控台灣廣達電腦(2382)侵犯4項DVD相關專利,也就是廣達未經允許使用樂金電子的專利DVD技術,替美國電腦製造商代工筆記型電腦。對此,廣達表示,目前公司法務人員正在了解,廣達一向尊重產權,了解之後一定會採取相關因應,且會保障公司及投資人的利益。
根據樂金電子LG稱,該公司于美國當地時間3日在美國威斯康星州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庭禁止廣達繼續使用專利技術並做出現金賠償。樂金電子執行副總裁Lee Jeong Hwan在新聞稿中表示,在任何情況下,未經授權而使用公司的智慧財產是不被接受的。對此,廣達表示,公司正在了解中,但一定會顧及投資人及公司的利益,並提出相關的因應措施。
LG電子與廣達的糾紛由來已久,早在2000年LG電子就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對廣達提交過與個人電腦有關的專利侵權訴訟。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在2004年12月初判LG電子敗訴,但上訴法院全面改判。預計法院將在2008年上半年做出最終裁決。

(2007/7/4 整理自聯合晚報&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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