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7月 18, 2007

以價作股取得外資專利權 免稅

財政部最近針對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收取專利權、商標權、專門技術、建廠技術服務等審查原則進行修正,對申請免稅的適用條件,做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外商在台提供專利權、商標權、專門技術,所獲得的報酬,除現金外,我方企業可以價作股作為報酬,均可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一項二十一款,申請免稅優惠。

(2007/7/18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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