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28, 2007

銷售訂金管理方法專利權威盛敗訴

威盛電子公司以「銷售訂金管理的方法」,向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經審查後不予許可,威盛因此打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威盛在這件專利訴訟中,所檢附的技術內容,以及智慧局不予專利所提的證據顯示,在威盛提出項專利申請前已公開使用,或者為業界所習知的技術,不具實質進步性,判決威盛敗訴。

(2007/8/28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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