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96年1月1日起,推動於「審查意見通知函」或「核准審定書」檢附「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之新措施,藉由相關前案檢索資訊透明化,將會督促審查人員更完整檢索前案資料、審慎比對引用文獻與申請案相關性及嚴謹判斷申請案之可專利性。專利申請人亦將可獲取完整且明確審查引證資訊,得以早日判斷申請案之可專利性或因應後續審查之需求,以提昇專利審查品質,建構優質的智慧財產權環境。
智慧局表示,「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主要係呈現請求項與引用文獻相關段落處,關於新穎性或進步性關聯性之比對紀錄。審查人員將檢索取得引用文獻之相關段落處所揭示技術內容與申請案請求項技術特徵比對後,依其相關聯程度與引用文獻類型,相對於申請案請求項給予【X、Y、A、D、E、O、P、L】等不同關連性代碼,其中代碼【X、Y】係表示關於請求項是否具新穎性、進步性之特別相關文獻,【A】係表示僅為一般技術水平之參考文獻,代碼【D、E、O、P、L】則係分別表示為說明書記載、申請在先公開/公告在後、公開使用、申請日與優先權日間公開及其他理由引用等類型之引用文獻。
(轉載自台灣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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